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相关需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省2025年度执业药师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需要注意的地方公告如下:
1、请广大考生最近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况。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带口罩,可佩带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维持安全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考生应按《准考证》需要时间提前到达考试知识点。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并按需要主动同意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试知识点。
4、为防止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考生、与新冠肺炎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或有境外有关旅居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试知识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区域,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同意隔离察看、健康管理和核酸测试,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肺炎病毒咽拭子核酸测试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需要,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实行。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需要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带口罩。
6、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维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员工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职员进行个案预判,拥有继续完成人高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合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拥有继续完成人高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职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人事考试中心《2025年度执业药师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需要注意的地方的公告》,了解告知事情和防疫需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员工进行防疫测试、询问等导致不好的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状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9月24日
原标题:四川人事考试中心2025年度执业药师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需要注意的地方的公告20250928
文章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1892.html